产品认证程序 >>
认证申请
为确保尽快取得认证,请首先参阅有关公开文件,包括公司简介、产品认证的一般规定和通用条款、产品认证 实施规则、工厂评审及监督要求、认证收费规定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规定,这些资料同时还有助于正确认识产品认证,保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。
任何人或组织均可向认证公司申请产品认证,不论其大小,不论其在国内还是国外,不论其是否为 CCIC 网络的成员。
申请人可向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索取有关产品认证公开资料,了解产品认证信息,包括价格、认证周期等。在此基础上,建议申请人填写正式认证申请表(可向产品认证部/技术开发部免费索取),当然申请人也可以随时以其它方式向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申请,为了让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尽快受理申请并作出报价,申请表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
---- 申请人(证书持有人)和工厂的名称、地址;
---- 产品类别 / 产品描述;
---- 产品型号 / 技术参数;
---- 要申请认证的种类。
认证种类
2.1 标志许可证书
该认证是型式试验合格、工厂质量 保证能力要求进行 检查合格以及监督检查合格才颁发并保持认证的一种认证模式。申请人可以在认证产品及其包装、说明书、出版物等打上 CCIC 产品认证标志。
2.2 一致性证书
该证书仅表明申请人所提交测试样品符合某一特定要求,申请人不能使用 CCIC 认证标志。
2.3 性能测试证书
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某一标准某一特定的性能进行测试并出具证书,申请人不能使用 CCIC 认证标志。
评审
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在接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进行评审,评审包括:
---- 申请人所提出的资料是否完整、齐全;
---- 申请人有关异议是否已解决;
---- 申请是否在认证业务范围内。
申请确认
4.1 评审后,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若认为可接受申请,即向申请人发出正式《产品认证报价单》和《认证 / 注册协议书》进行申请确认,包括:
---- 认证费用 / 预付款
---- 应提交的样品
---- 应提交的费用
---- 测试标准
---- 认证周期
4.2 申请人收到报价单,同意后在报价单和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并寄回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,双方认证协议即告成立;若不同意可进一步与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联系。
4.3 若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认为不能接受申请,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。
文件要求
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5.1 产品技术资料
-- 技术参数、型号、规格
-- 结构图 / 组装图 / 材料
-- 电器原理图
-- 安全零部件清单
-- 说明书
-- 商标 / 铭牌
5.2 工厂调查表
5.3 有关认证协议
-- 产品认证一般规定和通用条款
-- 证书 / 注册协议书
检验 / 试验
在收到申请人的预付款、技术文件和样品后,实验室将按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 / 试验,申请人应按产品认证部的要求将样品送到指定的实验室。
检验 / 试验合格后,将向申请人提交检验结果报告单,并进入下一认证步骤。
若检验 / 试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,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将及时通知申请人,要求其整改后在提交样品重新测试,申请人的整改时间不能超过 6 个月,否则认证公司有权终止该项目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承担。
重新检验 / 试验将集中于不合格项目,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。
工厂检查
若申请人的生产工厂为首次向认证公司申请认证注册,则在收到申请人的《工厂调查表》后,将按照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》对该工厂进行 检查。
若申请人的生产工厂不是首次申请注册,认证公司将视产品的差异性决定是否需要再次进行评审。
评审后,将向工厂提交《产品认证报告》, 检查中发现不合格,工厂应及时整改后(必要时,需现场验证)方可报批注册。
发证 / 注册
产品认证部 / 技术开发部对提交的产品《型式试验报告》、《产品认证报告》、技术文件及有关报批材料进行认证评定,并做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,获得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注册,并据此制作认证证书。
在做出认证决定之前,申请人应提交所有相关文件和费用,包括有关协议等,做出认证决定之后,产品认证部将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申请人。
监督检查
认证公司将对获证的申请人的生产工厂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监督检查,必要时,将增加检查频次。
工厂只有在持续满足认证要求下,才能保持其证书和注册。
取消申请
若在发生报价单后六个月内尚未收到申请人的样品、预付款和有关文件,认证公司有权取消该申请,但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申请人支付。
申请人也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取消申请。若在认证进行过程中申请人要求取消项目,则申请人应支付由此造成认证公司的一切损失。
样品
除特殊要求必须将样品留在认证公司处,申请人可以取回样品或要求认证公司代为办理退回寄送手续(费用由申请人负责),也可以要求认证公司销毁样品。
费用
费用按照《认证 / 注册收费规定》及报价单费用收取。在项目结束后,认证公司将向申请人提交《收费通知单》告之申请人的具体收费项目和实际发生的费用,采用多退少补的方法结清费用。
取消标志许可证书
若证书持有人不想再使用认证标志 / 证书(如停产等),可以书面形式向认证公司提出,但自从取消之日起,申请人不得再使用标志 / 证书,若产品及其包装物、广告册等带有认证标志的,应予以清除。
申请人在证书有效期内,若不遵守有关认证规定,认证公司有权取消认证证书 / 标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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